2023-04-19 06:59:36 | 七七网
近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印发了《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 年 4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 2023 年 4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 以下简称自学考试) 报名相关政策。现对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我省 2023 年 4 月自学考试报名和考试安排在什么时间?
我省 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时间是 2022 年 12 月 18日—12 月 24 日,考试时间是 2023 年 4 月 15 日—4 月 16 日。
二、自学考试报名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考专业的报名条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已开考专业的报名条件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开考文件执行。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报考对象限定为我省公安系统在职的公安干警和武装警察部队干部,护理学(专升本) 专业报考对象限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卫生类执业资格现从事护理工作的在职人员。
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 (或以上) 学历证书。
三、如何查看开考专业、科目和具体考试时间?
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 https://www.sdzk.cn),选择 “自学考试”栏目,查看《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 年 4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中附件 1《山东省 2023 年 4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课程及考试时间一览表》。
四、如何办理报名手续?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sdzk.cn),在 “网上报名”版块中选择 “山东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办理报名手续。首次报名的考生必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办理注册手续; 已注册的考生凭准考证号、用户密码登录系统报名。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为唯一报名网站,其他网站和机构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考生报名或代报名。
五、考生报考流程是什么?
考生报名时间是 2022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4 日 ( 8:00 至 17:00)。首次报考的考生、 已注册的考生及有准考证 号但未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有不同的报考流程,分别是:
( 一 ) 首次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需要经过网上注册、 信息审核、 网上报名 3 个报考环节。
网上注册:2022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1 日 (每天 8:00 至 17:00),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个人信息,选择报考专业,打印注册确认单。报考护理学 (专升本)、公安管理学 (专升本) 专业的考生需网上提交本人行业在职证明。
信息审核:2022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2 日 (每天上午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7:00),县 (市、区 )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进行网上信息确认,确认时须核对考生个人信息、报考专业、照片等是否符合报名要求和专业限制,确认无误后审核通过,审核结果系统自动发送短信通知考生。
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4 日 17:00,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依据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系统,选择报考科目,缴纳报考费用。
(二 ) 已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可在 2022 年 12 月 18 日至12 月 24 日 (每天 8:00 至 17:00) 直接登录系统,选择报考科目,缴纳报考费用。
( 三 )有准考证号但未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需先注册系统用户,再办理报考手续。
六、考生如何缴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使用微信、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 报名考务费标准为 45 元/科,确认缴费成功后打印或下载《报名确认单》,方可完成报考手续。
七、报名有哪些注意事项?
( 一) 信息采集。考生考试期间 (从报名直至毕业) 必须使用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报考期间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及密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蓝底标准证件照片。若因他人代填、代报影响考试和毕业等事宜,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 重要信息变更。如考生个人信息 (如姓名、身份证号等) 确需变更,考生可在网上报名前,凭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到准考证号所属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现场办理,由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实、统计,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修改确认。
( 三 ) 妥善保管《报名确认单》。 非报名时间系统将对外关闭,不提供考生报名、查询功能,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报名确认单》留存备查。
八、有哪些专业调整了主考学校?
因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国家政策规定等原因,对数字媒体艺术 (专升本) 等6个专业主考学校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数字媒体艺术(专升本)专业主考学校由齐鲁工业大学、青岛科技大学调整为齐鲁工业大学,动画 (专升本) 专业主考学校由山东大学、青岛农业大学调整为青岛农业大学,社会工作 (专升本) 专业主考学校由山东师范大学调整为山东大学,电子商务 (专升本) 专业主考学校由青岛大学调整为山东财经大学,机械电子工程 (专升本) 专业主考学校由山东大学调整为山东建筑大学,会展经济与管理 (专升本) 专业主考学校由山东财经大学调整为济南大学。另外,增设山东财经大学为物流管理 (专升本) 和旅游管理 (专升本) 专业主考学校。
九、数字媒体艺术 (专升本) 等 6 个专业调整了主考学校后,考生如何报考?
数字媒体艺术 (专升本) 等6个专业调整了主考学校后,对考生采取 “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进行处理。
新考生: 自2022年12月1 日起,新考生按照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报考。
老考生:设置3年过渡期 (2022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 日 ),在过渡期内,老考生可自愿选择原主考学校或调整后主考学校报考,办理毕业及相关手续。2025年下半年,原主考学校组织最后一次实践环节和毕业考核,办理最后一次毕业手续。2025年12月1 日后,所有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报考。
十、2022 年 12 月 1 日起,停考的专业有哪些?停考后,对考生报考有何政策?七七网
因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国家政策规定等原因, 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采购管理 (专升本)、网络工程 (专升本)2个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原拟报考采购管理专业 (专升本)的新考生可以报考同一专业大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中相近的物流管理 (专升本) 专业。
对老考生设置 3 年过渡期,2025 年 10 月组织最后一次理论考试,2025 年下半年组织最后一次实践环节和毕业考核, 2026年 1 月 1 日后不再办理以上专业的毕业证书。
十一、如何购买自学考试教材?
考生可根据《关于做好山东省 2023 年 4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中的附件 2《山东省 2023 年 4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教材一览表》 自行购买教材,也可在山东省招生考试图书网 ( https://www.sdzkbook.com/ ) 直接搜索课程代码购买。教材书号 ( ISBN) 相同,年份印次不同的教材内容相同。
十二、2023 年 4 月自学考试有哪些课程更换了教材?
2023 年 4 月 自学考试有以下 4 门课程更换了教材:00053对外经济管理概论、03049 数理统计、0422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务、10633 工程造价管理。
十三、可以携带计算器参加考试吗?
山东省 2023 年 4 月 自学考试课程中,政治经济学 (财经类)、基础会计学、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银行信贷管理学、银行会计学、企业管理概论、中国税制、金融理论与实务、 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 ( 一 )、资产评估、高级财务会计、审计学、教育统计与测量、机械设计基础、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二 )、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运筹学基础、结构 力学 (二 )、钢结构、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通信概论、消防燃烧学、企业经济统计学、高级财务管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务、企业财务管理、安装工程技术与计量、工程造价管理、建筑消防设施、工业企业防火、财务分析等 33 门课程允许考生携带计算器(无存储功能) 参加考试,其他课程不允许考生携带计算器参加考试。
资讯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按照原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和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门的意见和我省实际,经研究,确定了《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简章包括报考有关规定和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为方便考生查询报考,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又分为理论和实践性环节两部分,每一部分按主考学校、开考方式、学历层次、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排序,课程名称前加注“*”的为受限课程。
二、为保障上半年已报考考生参加10月考试的机会,确保年度内各专业考试课程全覆盖,原定于下半年10月22日和23日的考试时间不变,同时增加10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时间。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的理论课程在10月份4天考试期间全部安排考试。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通知考生,切实做好考试工作。
附件: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
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的通知 按照原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和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
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的通知 按照原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和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
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的通知 按照原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和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
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的通知 按照原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和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
海南省考试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的公告 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16日举行,现将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时间海南省网上报考时间:3月1日8:30至3月10日17:30(双休日照常进行)。报考时间截止后,网上报考系统将自行关闭,逾期不再受理。二、报考方式和要求1.考生在报
2023年4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学历考试。应考者按开考专业及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参加考试,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记入考生考籍电子档案;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课程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均已取得合格成绩(含实践课程),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且思想鉴定合格者,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附署专业主考
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的通知 按照原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和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
2023年4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 2023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为4月15日至16日。报名考生可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自考服务平台”查询考试信息(笔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及座位等)并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请关注考前发布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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