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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普通高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粤语)术科统一考试通告

2023-03-07 11:10:02 | 七七网

湖南: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各艺术类专业在湘招生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2〕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我院制定了《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月10日

    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

    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2〕5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专业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教育部 2021 年、2022 年公布的《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 “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为艺术类专业。

  (二)艺术类专业分为“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和“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两部分。

  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专科专业参照执行),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其中,本科专业根据招生高校意愿,安排到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或者本科批,专科专业安排到普通类高职专科批。

  除上述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之外,其他艺术类专业按照本方案中的有关办法组织专业考试,并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二、报名考试

  (一)省级统考。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7个科类。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学与设计类、书法类6个科类的省级统考由我省统一组织实施(简称全省统考,下同),各科类考试科目及考试命题依据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考试说明》(湘教考命字〔2023〕2号)。戏曲类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根据本人专业特长,参照艺术类专业目录与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以及相关高校要求,从全省统考的6个科类中选择1个相应的科类报考(《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全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试行)》见附件)。报考音乐类的考生可以在音乐类中兼报音乐表演方向和音乐教育方向的对应考试科目,报考表(导)演类的考生,可以在表(导)演类中兼报戏剧表演方向、服装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对应考试科目。报考了全省统考的考生可以兼报戏曲类考试。全省统考的有关操作办法另行制定。

  省级统考结束后,按上一年度各招生专业类别本科录取人数的一定倍数分科类划定省级统考合格线。

  (二)校考。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后,可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中组织校考。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组考有关办法由相关招生院校分别负责制定。

  参加招生高校非戏曲类的艺术专业校考的考生,须按学校要求选择相应的类别参加全省统考,未参加相应类别全省统考或相应类别全省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无效。

  三、录取办法

  实行全省统考的艺术专业计划实行统一编排、统一划线,对于高校不区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招生的专业,其报考考生统一排序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一)录取批次安排。艺术类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本科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专科专业安排在高职专科批。

  (二)计划编制。招生院校须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编制艺术类专业在湘招生计划。

  1.本科提前批。本科提前批分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以下简称“平行组”)和非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以下简称“非平行组”)两组。采用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安排在平行组,采用校考成绩录取的安排在非平行组。

  (1)平行组。采用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按“院校专业组”模式编制到平行组,并根据使用全省统考成绩的不同,将平行组分为若干招生专业类别。对于主科(器乐、声乐等)或主科考试项目(器种、唱法、舞种等)要求不同的专业,应根据主科或主科考试项目单设院校专业组。对于招生高校要求按历史类、物理类分列计划录取的专业,应按首选科目分列院校专业组录取。

  (2)非平行组。采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按“院校+专业”的模式编制到非平行组。招生高校要求按历史类、物理类分开录取的专业,应按首选科目分列招生计划。

  2.高职专科批。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次招生的专业计划编制办法与本科提前批平行组中的招生专业的编制办法相同。

  (三)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本科提前批设30个志愿。考生根据本人选考科目和专业有关要求选择相应的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填报。其中,30个志愿的第1顺序位置既可填报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也可填报非平行组中的院校;第2至第30顺序位置只能填报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

  高职专科批设30个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

  各批次每个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均设置两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志愿结构与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一致。

  (四)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组织了校考的院校(专业)采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未组织校考的院校(专业)采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1.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非平行组中的校考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我省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极少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并取得高校文化课成绩破格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要求由招生学校确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平行组中的专业,各类别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75%;舞蹈类、表(导)演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70%;播音与主持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鼓励高校在我省统一划定的控制分数线上进一步提高文化成绩录取要求。在此基础上,今后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要求,2025年起,有关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由普通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5%、70%提高至80%、75%。

  2.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非平行组中的专业,其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学校自行划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平行组中的专业,其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相应招生专业类别的生源及本科招生计划等情况,分别统一划定。

  专科艺术类专业的文化和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相应招生专业类别的生源及招生计划等情况统一划定。

  (五)投档录取。本科提前批实行分步投档录取办法,第一步,对填在第1顺序位非平行组中的院校投档,按学校提供的拟投档名单经相关程序后按相应比例投档录取;第二步,对填报了非平行组中的院校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将其剩余院校专业组志愿与只填报了平行组中院校专业组的考生志愿合在一起,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高职专科批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的统一投档排序规则为: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类别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类别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其艺术类专业成绩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最大降分幅度为6分)降低分数要求,其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初次划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各批次投档完成后,由招生高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四、其他有关专业招生办法

  戏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另行规定。

  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相关考试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有关规定执行。

  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目录与统考科类对应关系参照本科专业的对应关系另行制订。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服装类、美术类、音乐类三个专业门类的招生办法按省教育厅2024 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省教育厅对全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进行统筹监管,省教育考试院在省教育厅指导下负责全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组织工作和录取实施工作。各地要按全省统一规定,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教育部门要按照属地原则,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强对辖区内艺考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扰乱招生秩序的违规行为。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高校要严格落实艺术类专业招生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艺考招生专业目录和有关要求,科学、规范编制本校艺考招生专业目录,研究制定相应的考试招生工作办法,确定招生专业对应的省级统考科类。高校艺考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招生工作办法等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并按要求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做好宣传培训。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及各高校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要积极组织相关政策培训,重点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教师、艺考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全覆盖培训,广泛深入地做好政策解读,为考生答疑解惑,确保广大艺考生充分知晓政策。要优化报考服务,有针对性的做好学生备考、报考及志愿填报的指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如教育部或我省2024年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有新的规定或变化,按新的要求执行。

  附件: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全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试行)

  

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粤语)术科统一考试通告

  按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粤语)术科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教院函[2022]149号)要求,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粤语)术科统一考试线上组考工作由广州大学承担,现将相关考试安排公告如下:

  考试条件

  1.考生已在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完成播音与主持类统考报名及缴费;

  2.考生须在2022年12月12日至15日登录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自行查询准考证信息。若信息有误,请于12月15日前与报考所在地招生办及时联系更正,逾期未更正,后果由考生负责。

  考试形式

  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粤语)术科统一考试采用线上实时录制视频并提交考试视频的方式,不分初试与复试,不组织现场考试。

  考试平台

  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粤语)术科统一考试使用“小艺帮”艺考平台。考生须下载“小艺帮”APP并注册账户进行考试。七七网

  本次考试采用双机位考试,两部手机分别安装“小艺帮”APP和“小艺帮助手”APP,考生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可分别下载“小艺帮”APP和“小艺帮助手”APP,亦可通过手机软件市场或“小艺帮”官方网站下载,请勿通过其他渠道下载。

  (“小艺帮”官方网址:https://www.xiaoyibang.com/)

  “小艺帮”APP

  “小艺帮助手”APP

  安装时请授权允许“小艺帮”APP、“小艺帮助手”APP使用您的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存储空间、网络等权限,以保证可以正常考试。“小艺帮”APP、“小艺帮助手”APP仅提供手机安卓、鸿蒙和 IOS版本,不支持各种安卓、鸿蒙平板和 iPad 。

  考生务必于2022年12月9日前完成“小艺帮”APP用户注册并认证,以免影响后续考试。注册认证时需上传本人身份证、证件照片等,所有人脸识别认证环节必须由考生本人进行,不可交由他人认证和测试,以免造成信息采集错误导致考试失败。考生完成认证后,系统自动匹配考生的报考专业信息,请考生提前登录系统进行考前练习。

  “小艺帮”APP和“小艺帮助手”APP使用详细指引请查看本公告附件2《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粤语)术科统一考试“小艺帮”APP和“小艺帮助手”APP操作说明》

  考试时间

  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粤语)术科统一考试正式考试时间为:

  普通话  

  2022年12月17日

  14:00—15:00

  粤语  

  2022年12月17日

  15:00—16:00

  为确保考生正式考试过程安全有序,请考生务必通过模拟考试熟悉考试流程。模拟考试的流程要求与正式考试一致(考题除外),平台共提供两次模拟考试机会,时间为:普通话12月10、11日14:00-15:00;粤语12月10、11日15:00-16:00。模拟考成绩不影响正式考试成绩。

  考试科目

  科目一

  自备文学作品朗诵考试。考生脱稿朗读自备文学作品一篇,体裁不限(诗歌、散文、小说、寓言等)。该科目不设备考时长,进入科目界面后即进入考试录制,录制时长1.5分钟;

  科目二

  指定新闻稿件播报考试。考生考试时在系统抽取并播报一篇指定新闻稿件,备考时长3分钟,录制时长1.5分钟;

  科目三

  即兴话题评述考试。考生考试时在系统抽取1个话题进行即兴评述,备考时长3分钟,录制时长2分钟。

  形象气质考察

  正式考试时,考生需独立录制并上传展示站姿、走姿的30秒视频。形象气质考察不是独立考试科目(将以科目四的形式录制),作为其他科目的考察内容之一来计分。

  考试科目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1《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播音与主持术科考试科目和要求》。

  重要提醒

  本次考试形式为在线实时录制视频并提交考试视频,不分初试与复试,不组织现场考试。为确保在线考试顺利,特作以下重要提醒,请各位考生务必知悉:

  着装要求

  考试时,考生不得化妆,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或明显品牌Logo标识,不得佩戴任何头饰、配饰等装饰物,不得穿高跟鞋(包括内增高),应露出完整清晰的面部五官,包括额头、颌骨、下巴、耳朵等,发型不得遮挡脸部,不可有刘海。如有化妆,按违规处理。

  考试设备

  考试时考生须使用2台手机,采用双机位考试,主机作考试视频录制,置于考生正前方;辅机作考试场景录制,置于考生侧后方,场景录制范围必须覆盖考生正前方区域。主机和辅机在考试全程均使用前置镜头(自拍镜头),请考生在正式考试录制前确认前置镜头,再进行下一步操作。另,为确保考试平台系统正常运行,请考生在考试当天开考前将“小艺帮”APP及“小艺帮助手”APP更新到最新版本。

  科目视频录制

  正式考试时间内考生进入考试模块,每个科目有2次考试机会(非自备稿件科目每次进入录制时均重新抽题),考生在线录制考试视频,选取满意的一次录制作为考试视频上传,提交后不得更换。

  视频提交注意事项

  一是考试时间结束,所有科目录制视频自动终止,系统提醒提交视频时请务必提交;

  二是考生务必提交三个科目考试视频、形象气质考察视频(作为科目四录制并提交)、辅机视频,缺一不可,视频上传不完整按弃考处理;

  三是辅机视频拍摄采用“一镜到底”的录制模式,只形成一个辅机视频,对所有三个考试科目考试及形象气质考察全过程场景进行录制,如辅机视频不上传即被视为“提交视频不全,考试无效”;

  四是三个科目考试视频及形象气质考察视频(作为科目四录制)在主机上提交,辅机视频在辅机上提交;

  五是考生务必在线等候主、辅机所有视频成功上传完毕。请在主机上确认“小艺帮”APP考试详情页顶部显示“本场考试已结束”、“已完成”数量和“总科目”数量(含形象气质考察科目总数为4)一致,且科目名称下面显示“辅机位视频提交成功”,才视为完成考试,考生方可退出主机的“小艺帮”APP和辅机的“小艺帮助手”APP。

  咨询渠道

  咨询考试安排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6:30

  广州大学招生办电话(工作日):020-39366232

  广州大学招生办邮箱(全天候):zhaosb@gzhu.edu.cn

  咨询“小艺帮”APP系统使用

  咨询时间: 8:00-24:00

  技术咨询QQ号: 800180626

  技术咨询微信:关注小艺帮公众号,点击【答疑解惑】-【客服】

  技术咨询电话: 4001668807

  附件:

  1.《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播音与主持术科考试科目和要求》

  2.《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粤语)术科统一考试“小艺帮”APP和“小艺帮助手”APP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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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5 10:54:01
广东省普通高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粤语)术科统一考试通告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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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2 11:40:09
广东:关于印发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粤语)术科统一考试顺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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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5 06:06:02
广东: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问答 广东省普通高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粤语)术科统一考试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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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问答 1.《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答: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艺考招生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构建较为完备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2021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2023-03-05 23:12:03
湖南: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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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6 1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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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7 15:4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