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6 18:32:31 | 七七网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次数及考试时间
我区2023年共安排2次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15日至16日、10月28日至29日。
二、课程、教材及大纲变化情况
(一)根据《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和《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设置和调整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的通知》(桂考委〔2019〕2号)要求,我区2023年开考专业的课程考试安排在2022年的基础上,增加了社区护理学(一)(课程代码03004)、妇产科护理学(二)(课程代码03010)、儿科护理学(二)(课程代码03011)、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代码00265)、金融法(课程代码05678)等5门课程考试,我区2023年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2。
(二)全国统考课程高等数学(工专)(课程代码00022)、高等数学(工本)(课程代码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3)和线性代数(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4)等4门课程从2023年起使用新大纲、教材(详见附件3)。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也会作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在命题时要将考试之日起6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三)本《通知》印发后,如涉及有新的专业、课程、考试大纲、教材等调整变化,相关情况将另行通知。
三、部分专业及课程限制报考情况
(一)报考听力类课程考试,限在广西大学和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二)报考日语听说(课程代码00490)的考生,助学班考生在助学院校参加考试,社会考生在相应专业的主考学校参加考试。
(三)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代码130502)、环境设计(专业代码130503)、艺术教育(专业代码040105)、药学(专业代码100701)等4个本科专业由经我办批准的助学院校组织报考,以上专业不接纳社会考生报考。
(四)根据合作开考专业特点及部分专业的行业特殊性,公安管理学(专业代码030612TK)、护理(专业代码620201)、护理学(专业代码101101)、艺术教育(专业代040105)等4个专科、本科专业所涉及到的广西警察学院、广西医科大学、广西艺术学院等高校,应就上述专业报考条件向考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字〔1996〕463号)和《关于我区普通高考等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2009〕212号)规定,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每科次40元,外语口试面试类科目报名考试费每科次70元。
五、其他事项
(一)以上考试安排及有关规定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并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公布。
(二)我区自学考试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和报考办法,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或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自学考试-通知公告”进行查阅。
附件:1.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4月课程考试安排表
2.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0月课程考试安排表
3.2023年全国统编课程教材变化情况表
云南省2022年4月第87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将于4月16日至17日进行,现将有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为2022年4月16日至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具体开考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使用教材、课程设置与学分等详见附件1、2、3)。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条例》规定并按照我省开考专业考试计划自愿选择专业报考。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二)自学考试分为专科和本科两种学历层次
1.报考专科没有学历要求,但报考专科的考生,若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文凭的,须加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课程代码:00018)和“大学语文”(课程代码:04729)两门统考课程中的任意一门。若专业考试计划中已有其中一门课程的则加考另一门课程;若专业考试计划中两门课程都有的则无须额外加考。
2.申请本科毕业时,需进行前置学历校验,必须出具国家承认学历(包括普通全日制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的专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
(三)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专业报考。
(四)病残者应选报与自己身体情况相适应的专业,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三、报名时间
2022年2月28日9:00至3月11日17:00,考生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网址:https://zk.ynzs.cn,下同)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期间若遇节假日,网上报名系统正常开放)。
温馨提示:
1.请下载《考试使用手册》查看注册及报名流程。
2.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
3.报名系统仅在报名期间开放。
四、报名流程及缴费说明
报名流程全部在网上完成,无需进行现场确认。若因特殊原因导致网上报名不成功,可自行联系各确认点进行人工认证(各确认点联系方式见附件4)。
(一)新考生报名流程
1.新考生注册。新考生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注册,根据提示完善个人资料。注册成功后,生成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使用准考证号和手机短信发送的初始密码登录系统。考生获得的准考证号可以重复使用,下次报名时可直接登录,不需要再次注册。每个考生最多只能注册三个准考证号。
2.登录成功后,须完成“待办事项”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
3.报考课程。进入“我要报考”模块,根据提示选择本次考试需要报考的课程并完成缴费即为报考成功。每名考生每次考试最多可报考4门课程。
(二)老考生报名流程
1.参加过自学考试并拥有“13位含字母准考证号”的考生,请重新注册“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进行自考报名等相关操作,毕业时,“13位含字母准考证号”的成绩毕业时可合并到“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下。
2.2021年及以前注册并拥有“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的考生,无须重新注册,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3.老考生报名课程流程与“新考生报名流程”第3点“报考课程”相同。考生忘记准考证号或者忘记密码,可使用“忘记准考证号”或“忘记密码”功能,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次数及考试时间我区2023年共安排2次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15日至16日、10月28日至29日。二
2023年4月云南省第89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具体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安排、使用教材、课程设置与学分详见附件1、2、3)。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次数及考试时间我区2023年共安排2次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15日至16日、10月28日至29日。二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次数及考试时间我区2023年共安排2次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15日至16日、10月28日至29日。二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次数及考试时间我区2023年共安排2次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15日至16日、10月28日至29日。二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次数及考试时间我区2023年共安排2次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15日至16日、10月28日至29日。二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广西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次数及考试时间我区2023年共安排2次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15日至16日、10月28日至29日。二
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从2023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申请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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