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5 16:58:47 | 七七网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门的意见以及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了《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简章包括报考有关规定和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为方便考生查询和报考,我省将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分为理论和实践性环节两部分,每一部分又分为开考和停考两类专业,每类专业按主考学校、开考方式、学历层次、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排序,课程名称前加注“*”的为受限课程。
二、为维护和保障停考专业考生的合法权益,为其创造更多考试机会,我省对停考过渡期内的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监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5个专业最大限度地增加了课程考试安排数量。请有关考生注意以上专业的停办毕业时间,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通知考生,切实做好考试工作。
附件: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方式
(一)所有考生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选择模块进入系统报名报考。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管理系统发布的《考生须知》。
(二)考生基本信息是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唯一依据。其中,通讯信息是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考生的重要途径,证件照是考生在考务考籍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是打印《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和办理毕业证书的依据。新生要如实认真填写各项基本信息,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重新采集在籍自学考试预毕业生照片信息的通知》(闽考院自〔2017〕23号)相关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电子证件照,确保准确无误。考生因填写错误、照片过度PS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018年1月1日之后报名的考生均不予更改照片信息。
身份验证过程中人脸识别未通过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在新生网上信息确认时间内(不含双休日)到报名点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衔接、二学历专业新生到所属主考院校)进行身份识别,确认考生信息。
(三)我院将对报考专科衔接本科专业和二学历专业的新生进行资格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将无法报名成功;对报考中职(含技师技工)衔接专科考试的新生进行抽查,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衔接类报考资格,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四)所有考生在确认报考缴费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报考课程等信息是否正确。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所报考的课程不得删减、更改,缴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报名报考时间
1.新生网上预报名时间(含证件照的上传、审核通过):8月22日9:00—9月5日17:30。
2.新生网上信息确认时间:8月22日9:00—9月6日17:30。
3.网上报考课程时间:8月22日9:00—9月7日17:30。
(二)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
开考专业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公示公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2年下半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表的通知》(闽考院自〔2022〕10号)。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于10月初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考试相关动态公告以及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
四、“衔接专业”主考院校报名工作要求
(一)各主考院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专业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闽考委〔2019〕1号)相关规定,规范生源组织工作,加强教学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二)各主考院校负责衔接专业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核,我院将进行复查。若发现主考院校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停止衔接考试工作等相关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需更改手机号码的考生,应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考生个人平台--个人信息维护”进行更改。
(二)考生错误信息更改流程。在籍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发现个人信息错误的,按以下要求进行更改:个人信息资料(含姓名存在生僻字、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更改应于8月22日-9月7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姓名存在生僻字者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拼音),更改姓名还需出具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本人申请报告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衔接、二学历专业考生到所属主考院校)进行更改。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由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考院校)审核后拍照,在系统中上传(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M以内)。
(三)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应根据报名工作需要配齐配足相关设备,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开展。
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点击进入>>>>>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关于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为做好我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凡中华
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2023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23年4月15至16日进行。现就报名和报考工作通知如下:一、报名和报考条件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 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方式 (一)所有考生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
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点击进入>>>>>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方式 (一)所有考生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
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 一、转出办理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往外省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考籍转出手续。(一)办理时间1.网上申请时间:3月1日9:00—5日17:00。其中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转考申请功能关闭。2.现场确认时间:3月2日—5日。(二)办理流程1.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上半年报考简章 一、开考专业、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表)二、报考(一)网上报考全省自学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考(含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考生使用准考证(新生注册使用身份证)和开通电子支付功能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直接登录http://zkwb.ganseea.cn或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 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方式 (一)所有考生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
关于做好福建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方式(一)所有考生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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