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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 关于做好福建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3-04-06 18:09:43 | 七七网

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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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转出办理

  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往外省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一)办理时间

  1.网上申请时间:3月1日9:00—5日17:00。其中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转考申请功能关闭。

  2.现场确认时间:3月2日—5日。

  (二)办理流程

  1.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点击全部考试项目,选择“2023年上半年省际转考”,按照流程填写相关信息,提交转考申请。

  2.在规定时间内向准考证所属设区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3.对完成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转出考籍档案。

  4.考生根据转入省的具体规定在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

  二、转入办理

  (一)办理时间

  1.2023年上半年外省转入的考生考籍电子档案信息公布时间:3月20日。

  2.现场确认时间:3月21日—23日。

  (二)办理流程

  1.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查询转入信息。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准考证所属设区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籍电子档案将退回原转出地。

  

关于做好福建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方式

  (一)所有考生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选择模块进入系统报名报考。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管理系统发布的《考生须知》。

  (二)考生基本信息是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唯一依据。其中,通讯信息是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考生的重要途径,证件照是考生在考务考籍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是打印《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和办理毕业证书的依据。新生要如实认真填写各项基本信息,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重新采集在籍自学考试预毕业生照片信息的通知》(闽考院自〔2017〕23号)相关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电子证件照,确保准确无误。考生因填写错误、照片过度PS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018年1月1日之后报名的考生均不予更改照片信息。

  身份验证过程中人脸识别未通过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在新生网上信息确认时间内(不含双休日)到报名点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衔接、二学历专业新生到所属主考院校)进行身份识别,确认考生信息。

  (三)我院将对报考专科衔接本科专业和二学历专业的新生进行资格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将无法报名成功;对报考中职(含技师技工)衔接专科考试的新生进行抽查,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衔接类报考资格,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四)所有考生在确认报考缴费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报考课程等信息是否正确。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所报考的课程不得删减、更改,缴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报名报考时间

  1.新生网上预报名时间(含证件照的上传、审核通过):8月22日9:00—9月5日17:30。

  2.新生网上信息确认时间:8月22日9:00—9月6日17:30。

  3.网上报考课程时间:8月22日9:00—9月7日17:30。

  (二)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

  开考专业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公示公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2年下半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表的通知》(闽考院自〔2022〕10号)。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于10月初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考试相关动态公告以及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

  四、“衔接专业”主考院校报名工作要求

  (一)各主考院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专业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闽考委〔2019〕1号)相关规定,规范生源组织工作,加强教学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二)各主考院校负责衔接专业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核,我院将进行复查。若发现主考院校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停止衔接考试工作等相关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需更改手机号码的考生,应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考生个人平台--个人信息维护”进行更改。

  (二)考生错误信息更改流程。在籍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发现个人信息错误的,按以下要求进行更改:个人信息资料(含姓名存在生僻字、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更改应于8月22日-9月7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姓名存在生僻字者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拼音),更改姓名还需出具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本人申请报告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衔接、二学历专业考生到所属主考院校)进行更改。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由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考院校)审核后拍照,在系统中上传(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M以内)。

  (三)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应根据报名工作需要配齐配足相关设备,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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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2023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23年4月15至16日进行。现就报名和报考工作通知如下:一、报名和报考条件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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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福建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方式(一)所有考生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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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福建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0至11日举行。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方式(一)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选择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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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 关于做好山东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 关于做好山东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从2023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申请条

2023-04-06 09:03:09
四川省关于受理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申请通告 关于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关于受理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申请通告 关于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关于受理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申请通告 我省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省际转出和省际转入)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省际转出省际转出是指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转移到其他省(区、市)继续参加考试。(一)申请时间2022年2月14日至1

2023-05-12 08: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