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5 03:47:10 | 七七网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从2023 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3 年 2 月 21 日至 2 月 28 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二、申请条件
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省际转考。
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办理转出手续:
(一)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二)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三)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四)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三、申请流程
(一)访问 http://www.shandong.gov.cn/,进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如下图。
(二)在网站首页的搜索框左侧,点击“全部”,从“分类”中选择“政务服务”,在文本框中输入“对自考合格课程转移的确认”,点击“搜索”后,从搜索结果中找到如下页面。
(三)点击红色标题“对自考合格课程转移的确认”,在弹出的“选择事项”页面中,点击“立即办理”,进入“个人登录”界面,如下图所示。如果考生从未登录过“山东省政务网”,须
—3—先完成个人注册,点击左下角的“立即注册”,进入“账号注册”页面,按要求进行个人注册。
(四)考生在“个人登录”界面按照系统提示操作,通过身份校验成功登录后,进入下图所示页面。考生仔细阅读申请须知,勾选《信用承诺书》,认真核实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授权信息。
(五)考生点击“立即申报”,进入业务申请表填写页面。业务申请表展示如下图。
(六)填写基本信息和表单信息。
1.“申报对象类型”须选择“个人”,“是否待办”须选择“否”。
2.按顺序填写表单信息。带红色星号(*)的文本框为必填项,考生应准确填写,不得为空。灰色文本框中的信息为系统提取生成,考生不可编辑。
3.填写“身份证号”与“准考证号”后,系统将自动获取“可以转出的课程”和“不可转出的课程”。考生认真核对课程信息无误后,填写转入地、转入地准考证号等信息。
4.填写完所有必填项后,点击申请页面的“导出申请表”按钮,下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Word文件,考生个人留存备用。
5.考生导出申请表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行信息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缴费并提交”,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弹出“申报结果”页面,如下图,即完成转考网上申请。
四、审核结果查看
我省将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对考生的转考申请进行审核,于 3 月 10 日前将符合转考要求的合格课程转出,并将审核结果和转出情况进行回登。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政务网”,在“我的办件”中查找“对自考合格课程转移的确认”,查看办件状态,点击“操作—查看”可查看详细的办理情况。
办理情况分为两类,一是“您的合格课程已成功转出,请按转入地要求完成后续事宜”,二是“您的合格课程未成功转出,详情请咨询省、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考生如果有 2003 年4 月前的自学考试合格课程需要转出,须持个人身份证件、2003 年之前的准考证和《课程合格单》到考籍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办理。
(二)考生如果在山东省有多个准考证号,须按照准考证号逐一进行转考网上申请。
(三)考生在转考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可电话咨询省、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咨询电话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 年2 月15 日
(一)所有考生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选择模块进入系统报名报考。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管理系统发布的《考生须知》。
(二)考生基本信息是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唯一依据。其中,通讯信息是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考生的重要途径,证件照是考生在考务考籍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是打印《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和办理毕业证书的依据。新生要如实认真填写各项基本信息,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重新采集在籍自学考试预毕业生照片信息的通知》(闽考院自〔2017〕23号)相关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电子证件照,确保准确无误。考生因填写错误、照片过度PS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018年1月1日之后报名的考生均不予更改照片信息。
身份验证过程中人脸识别未通过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在新生网上信息确认时间内(不含双休日)到报名点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衔接、二学历专业新生到所属主考院校)进行身份识别,确认考生信息。
(三)我院将对报考专科衔接本科专业和二学历专业的新生进行资格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将无法报名成功;对报考中职(含技师技工)衔接专科考试的新生进行抽查,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衔接类报考资格,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四)所有考生在确认报考缴费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报考课程等信息是否正确。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所报考的课程不得删减、更改,缴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 一、转出办理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往外省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考籍转出手续。(一)办理时间1.网上申请时间:3月1日9:00—5日17:00。其中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转考申请功能关闭。2.现场确认时间:3月2日—5日。(二)办理流程1.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
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从2023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申请条
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从2023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申请条
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从2023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申请条
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从2023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申请条
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从2023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申请条
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从2023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申请条
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从2023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申请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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