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5 02:42:03 | 七七网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
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
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方式
(一)所有考生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选择模块进入系统报名报考。
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管理系统发布的《考生须知》。
(二)考生基本信息是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重要依据。
其中,通讯信息是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考生的主要途径;证件照是考生在考务考籍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是打印《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和办理毕业证书的依据。
新生要如实认真填写各项基本信息,严格按照自考新生网络报考报名证件照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电子证件照(具体标准详见报名系统帮助中《关于规范采集自考新生网络报考报名证件照要求的通知》),确保准确无误。
考生因填写错误、照片过度PS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018年1月1日之后报名的考生原则上不予更改照片信息。
身份验证过程中人脸识别未通过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在新生网上信息确认时间内(不含双休日)到报名点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衔接、二学历专业新生到所属主考院校)进行身份识别,确认考生信息。
(三)我院将对报考专科衔接本科专业和二学历专业的新生进行资格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将无法报名成功;对报考中职(含技师技工)衔接专科考试的新生进行抽查,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衔接类报考资格,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四)所有考生在确认报考缴费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报考课程等信息是否正确。
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所报考的课程不得删减、更改,缴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报名报考时间
1.新生网上预报名时间(含证件照的上传、审核通过):2月13日9:00—2月27日17:30。
2.新生网上信息确认时间:2月13日9:00—2月28日17:30。
3.网上报考课程时间:2月14日9:00—3月1日17:30。
(二)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
开考专业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公示公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闽考院自〔2022〕23号)。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于4月初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考试相关动态公告,在规定时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
四、“衔接专业”主考院校报名工作要求
(一)各主考院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专业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闽考委〔2019〕1号)相关规定,规范生源组织工作,加强教学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二)各主考院校负责衔接专业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核,我院将进行复查,若发现主考院校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停止衔接考试工作等相关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需更改手机号码的考生,应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考生个人平台--个人信息维护”进行更改。
(二)考生错误信息更改流程。
在籍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发现个人信息错误的,按以下要求进行更改:个人信息资料(含姓名存在生僻字、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更改应于2月13日-3月1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姓名存在生僻字者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拼音),更改姓名还需出具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本人申请报告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衔接、二学历专业考生到所属主考院校)进行更改。
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由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考院校)审核后拍照,在系统中上传(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M以内)。
(三)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应根据报名工作需要配齐配足相关设备,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开展。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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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将于3月1日至3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全国转考平台进行集中交换。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我省办理考籍转出时间定于3月1日至3月10日,办理考籍转入时间定于3月11日至3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考生需亲自到省考试局自考办办理转入转出考籍确认手续,办理转考的考生请电话预约办理时间并配合我局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和疏导分流等工作。联系电话:0898-65858182,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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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试院〔2022〕90号)和《陕西省教育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 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方式 (一)所有考生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
海南省考试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考的公告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将于4月15-16日举行,现将我省自学考试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时间海南省网上报考时间:3月1日8:30至3月10日17:30(双休日照常进行)。报考时间截止后,网上报考系统将自行关闭,逾期不再受理。二、报考方式和要求1.考生在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海南省考试局网站上公布的自学考试开考计划、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编(2
宁夏2023年自学考试省级转考工作通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要求,现就宁夏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通告如下。一、转考时间(一)转出时间安排1.上半年转出申请时间:2月20日至2月24日转出上报时间:2月27日2.下半年转出申请时间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 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方式 (一)所有考生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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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通知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安排,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4月16日至17日进行。现就报名和报考工作通知如下:一、报名和报考条件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 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方式 (一)所有考生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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