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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3-04-04 19:27:55 | 七七网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

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
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方式

(一)所有考生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选择模块进入系统报名报考。
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管理系统发布的《考生须知》。

(二)考生基本信息是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重要依据。
其中,通讯信息是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考生的主要途径;证件照是考生在考务考籍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是打印《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和办理毕业证书的依据。
新生要如实认真填写各项基本信息,严格按照自考新生网络报考报名证件照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电子证件照(具体标准详见报名系统帮助中《关于规范采集自考新生网络报考报名证件照要求的通知》),确保准确无误。
考生因填写错误、照片过度PS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018年1月1日之后报名的考生原则上不予更改照片信息。

身份验证过程中人脸识别未通过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在新生网上信息确认时间内(不含双休日)到报名点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衔接、二学历专业新生到所属主考院校)进行身份识别,确认考生信息。

(三)我院将对报考专科衔接本科专业和二学历专业的新生进行资格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将无法报名成功;对报考中职(含技师技工)衔接专科考试的新生进行抽查,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衔接类报考资格,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四)所有考生在确认报考缴费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报考课程等信息是否正确。
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所报考的课程不得删减、更改,缴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报名报考时间

1.新生网上预报名时间(含证件照的上传、审核通过):2月13日9:00—2月27日17:30。

2.新生网上信息确认时间:2月13日9:00—2月28日17:30。

3.网上报考课程时间:2月14日9:00—3月1日17:30。

(二)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

开考专业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公示公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闽考院自〔2022〕23号)。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于4月初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考试相关动态公告,在规定时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

四、“衔接专业”主考院校报名工作要求

(一)各主考院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专业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闽考委〔2019〕1号)相关规定,规范生源组织工作,加强教学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二)各主考院校负责衔接专业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核,我院将进行复查,若发现主考院校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停止衔接考试工作等相关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需更改手机号码的考生,应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考生个人平台--个人信息维护”进行更改。

(二)考生错误信息更改流程。
在籍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发现个人信息错误的,按以下要求进行更改:个人信息资料(含姓名存在生僻字、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更改应于2月13日-3月1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姓名存在生僻字者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拼音),更改姓名还需出具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本人申请报告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衔接、二学历专业考生到所属主考院校)进行更改。
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由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考院校)审核后拍照,在系统中上传(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M以内)。

(三)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应根据报名工作需要配齐配足相关设备,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开展。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月9日

七七网

内蒙古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选课、缴费工作将于9月13日进行,从本次考试起我区将恢复接收新考生报名报考,要求各盟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宣传,做好考生报名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现场信息采集时间

  网上选课、缴费及信息采集时间:9月13日9时—9月17日17时。

  二、报名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

  三、报名办法

  1、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首先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自学考试服务平台查询我区各类专业开考计划和报考简章,了解我区自学考试的各类相关政策等规定。

  2、首次报考考生需先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报本人自然信息、手机号码以及选定现场信息采集的旗县(区)招办。注册成功后,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选定的旗县(区)招办办理信息采集手续,网上注册后未办理信息采集手续的考生,无法进行网上填写选报考试课程。

  3、信息采集后,考生自行在网上填报本人本次要参加的考试科目,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考费用。

  4、考试将于10月16日-17日进行。考生需经常查询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的相关公告。从考前14天起,考生进行体温测量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并如实填写《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考前一周,考生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工作要求

  (一)考生须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和《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作弊入刑的条款。凡网上选课、缴费成功的考生,均视为已知晓并同意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首次报考考生在采集照片时须设置背景为蓝色,不再使用“年份、考试名称”的前景和带“旗县(市、区)”字样的背景。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我区暂定设置呼和浩特一个考区,届时根据考生报名报考的情况做适当调整。不设立考点的盟市要继续做好考生信息采集、免考材料提交、毕业初审、提供试卷和证书发放等各项工作,确保自学考试的日常工作正常进行。

  (二)从本次考试开始,我区开考专业名称及课程计划将根据国家规定和我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请考生认真详尽了解。

  (三)在籍老考生按照规定可以继续考试及毕业申请。

  (四)本次报名不受理免考、转考申请。申请免考、转考的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上旬,具体时间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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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6 00:04:07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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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 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方式 (一)所有考生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

2023-04-06 04:44:09
关于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方式
关于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方式

关于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为做好我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考专业的报名条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开考专业的报名条件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按开考文件执行。限制报考专业对考生所在地区和报考资格有明确要求,须按照开考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专业报考条

2023-05-03 19:34:49
关于做好福建省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
关于做好福建省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

关于做好福建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0至11日举行。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方式(一)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选择模块

2023-04-06 18:16:15
关于做好福建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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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福建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方式(一)所有考生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

2023-04-06 12:16:09
黑龙江省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试的通知 关于做好福建省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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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试的通知 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在即,为了使广大考生更好的了解和参加我省2021年4月自学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2021年4月自学考试全国统考时间:4月10日-11日;科目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二、开考专业及课程

2023-04-04 22:31:04
江苏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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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江苏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江苏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将于2023年4月15日-16日举行,现就做好网上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网上报名时间新生注册和新、老生课程报考同步进行,具体时间为:3月1日9:00—5日17:00。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和银行系统交互对账时间,考生切勿在此时间段内进行报名及缴费。具体报名流程详

2023-04-05 0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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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 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方式 (一)所有考生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

2023-04-06 02:4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