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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3+X会在什么时候正式实施?
所谓3+X,指的是高考科目。“3"就是每一位参加高考的考生,都必须考语文、数学、外语3科,“X"指的是每一位考生必须从政治、物理、
化学、生物、历史、地理这6门学科中选其中X门,这叫必选考科目,再选X门以外的科目,叫任选考科目。X可以选为X=1、X=2、X>2。实行3+X后,不再分文、理科。但填报志愿与选考科目有关,招生的高校将公布本校所设专业规定考生必选考的科目,高校也可以根据本校的水平和专业需要,在必选考的一门科目之外,再要求加考一到两个学科。
1、 1999年广东省即试行“3+X”科目设置方案并将进一步完善;2000年将有六、七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这项改革(1999年上半年公布具体方案)。2001年左右在全国推开“3+X”方案。
2、在天津市、广西自治区网上录取试点的基础上,1999年再增加六个省参加这项试验。2000年争取一半左右的省市建立网上录取系统;2001年基本建成全国招生网上录取系统。
3、1999年在全国对全部保送生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为以后高考综合科目的命题积累经验。
4、继续深入进行考试科学与测量学的研究,进一步加强考试手段现代化建设,以不断深化考试内容改革。
五、“3+X”科目考试是怎样产生的?
高考科目改革是在高中九门必修课程会考的基础上进行的,其目的有三。一是遏制基础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势头;二是减轻学生负担;三是防止学生知识结构的偏科现象。改革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四个‘3+1’科目组考试”。1991年,湖南、海南、云南(简称为“三南”)三省率先试行“3+1”的四个科目组考试,即一科目组考“语文、外语、历史、政治”;二科目组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三科目组考“数学、外语、化学、生物、”;四科目组考“语文、数学、外语、地理”,开考科目涵盖了九门必修课程,而实践的结果,却是事与愿违:如应届生的升学率不如往届生高;不同科目组间不能公平况争;考生的学科知识仍然偏科;考生选择科目主要是根据自己的的某些学科强项选定的,而较少考虑自己的的将来朝着哪个方向发展;各学科都能平衡发展的考生降低了他们的录取机率。
第二阶段是“两个‘3+2’科目组考试”。1992年,鉴于上述情况,国家教育部对高考科目进行了调整,将“三南”地区的四个“3+1”科目组调整为文科、理科两个“3+2”科目组,即理科考“语文、数学、外语和物理、化学”。文科考“语文、数学、外语和历史、政治”。1993年在部分省区开始实施“3+2”科目考试。1994年在全国各省都实行了“3+2”科目考试。经过几年的高考实践,发现这种高考科目的设置,仍然没有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也没有防止过早分文理科的现象,这样下去,不能适应未来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必须要进一步进行高考科目的改革。
第三阶段是“3+X”科目组考试。1999年,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实行了新一轮的高考科目设置改革,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广东省实施的“3+X”科目组,X为除语文、数学、外语外高中阶段所学科目(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政治)中的一科或几科,具体由学生和高校选择确定,即X大于或等于1小于或等于6。这把“X”科目的选取权交给了高等学校和考生。也就是说,普通高中开设的九门修课全面开考,高等学校可以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或系科专业的特殊要求自由地选择“X”的考试科目。考生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由地选择“X”的科目和高等学校。广东省科目考试组的科目改革的设想无疑是正确的、美好的,其理论根据也是有的,而实施的结果也不能令人十分满意。
1999年全国共有近476所本科院校在广东省招生,选择X=2的院校53所,仅占本科院校的12%,88%的院校选择了X=1。1999年广东省约有16.5万生,选择考X=2的考生仅有5637人。这里恐怕既有学校考虑到生源问题,也有学生“处于容易被录取”的思考问题,不管怎样,从选择科目上看,“3+X”变成了“3+1”,这当然不是实施“3+X”科目设置的初衷了。
第四阶段是“3+X”突出“3+综合科目”的模式。2000年国家教育部已经批准广东省将在“3+X”科目改革者的基础上,将把高考科目改为“3+综合科目+特长”的新模式;在浙江、江苏、吉林、山西等省将实施“3+X”科目改革方案,X=综合科目。这两种模式,稍有不同,广东省的综合科目是指除语文、数学、外语以外的高中所学的所有科目的综合考试,特长是根据高校的专业(系)所设置的高考科目,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来选择高校的专业(系)。而四省的综合科目分为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前者包括政治、历史和地理3门学科;后者包括物理、化学、生物3门学科。这种模式的高考科目设置其目的是要有效地防止高中学生的偏科现象,减轻学生的过重的课业负担,使中学教育更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培养创新型人才。
第五阶段是全国推行“3+X”方案。这个“3+X”方案已经和初始的“3+X”方案有了不同的含义。它更具有“3+综合科目”的特色。据消息说,2001年河南省将实施“3+综合科目+特长”的模式。

2022年河南高考录取安排公布
【 #高考# 导语】 考 网从河南省教育厅发布的“ 关于做好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了解到,2022年河南高考录取安排已公布,详细内容如下:
1.高校录取新生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信联络的畅通。
2.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3.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远程网上录取的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应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该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将考生电子档案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该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4.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同一招生类型的招生计划在同一省(区、市)原则上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须与高校在同一地区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除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部分艺术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情况外,其余高校和专业一律不得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高校相关专业的录取批次安排与上一年度有变化的,省教育考试院应事先与高校沟通协商。
5.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
(1)强基计划在录取工作全面开始前按照高校提供的拟录取名单办理录取手续。
(2)军队招飞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前录取。如军队招飞未被录取,考生仍可参加提前录取批次的军队、公安、司法、民航等院校的录取。
(3)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体育类、军队院校、公安类(本、专科专业)、司法类(本、专科专业)、飞行学员、航海类本科专业、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类、地方公费师范生本科专业、免费医学定向就业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非
英语)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经批准实行综合评价模式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或专业。
(4)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安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前录取;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在本科一批之前投档录取。
(5)本科一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经我省批准的高校本科专业。
(6)本科二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除参加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一批录取的院校和专业之外的其他高校本科专业。
(7)专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有特殊要求的专科专业。
(8)高职高专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为:其他无特殊要求的普通类专科专业。
6.艺术类本科录取依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原则上,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高校)、可不编制分省计划的高校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提前批录取;艺术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公办高校和经我省批准的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A段录取;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艺术本科B段录取。
7.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各录取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统考成绩,按文、理科分别划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分别划定艺术及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和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均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
8.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投档比例,省教育考试院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9.本科提前批的军队、公安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类院校(非艺术、体育类)第一志愿批量投档比例,一般省外普通高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确定,省内高校和军队院校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10%,后续补充投档按计划余额1:1投档。
10.本科提前批的地方公费师范生、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即:由高考成绩总分加上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按排序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在正式投档前进行模拟投档,省教育考试院按计划数105%以内适当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线生源情况,高校应根据本校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合理提出调档比例意见,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调档比例意见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
平行志愿一次性投档录取后,未录满的计划向社会公布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不大的高校,在原分数线上征集;对计划余额大的高校征集志愿时视情况降分备档。征集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当次征集志愿的计划只按考生当次所报的征集志愿投档。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根据计划余额和生源情况进行补档。
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办法按艺术类招生文件执行。体育类平行志愿投档办法按体育类招生文件执行。
11.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投档时,根据入选资格考生(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高考成绩总分、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高校模拟投档线进行投档。
12.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13.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计划的使用,调整计划应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要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档案管理,招生计划调整等重要决策要做好集体研究的记录和归档工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提出的调整计划数及其使用的有关要求,经核实确认后,于同批次投档前投放,并在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数、考生志愿及分数进行投档。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利用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省教育考试院不得为争取计划随意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
高校生源计划调整必须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有关省级招办和高校主管部门的同意。未完成的生源计划,须在生源计划所在地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14.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15.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并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并寄送给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并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和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高校、中学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考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16.考生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和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各地高级中等
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档案建立与管理,并对毕业生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客观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并盖章后存入考生档案。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管理,不得交由中学代管。档案材料必须齐全、完整。
已录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经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密封后,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高校。领取档案时考生和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双方要履行签字交接手续。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纸介质档案的管理,不得将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录取的考生档案提供给高校或个人。档案保存期为录取结束后半年,保存期满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退回其毕业中学,高考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按秘密级材料销毁。
17.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18.我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本省新生,入学后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生毕业后,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外省高校录取的新生,按国家规定执行。
19.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单和本校核发的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将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报送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填报志愿是考生自我与高校的约定,对于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对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下一年报名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类别),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2个。考生履行志愿约定情况将如实记入其个人电子档案,在普通高招录取中向高校提供,高校可以作为对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据。
20.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按规定时间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省教育考试院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按程序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及时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校。
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在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上报录取数据库(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等),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依据。
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我省本、专科层次招生均不组织补录。61.由于网络传输、工作失误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由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高中一年一度的体检有涂改对未来的高考和大学录取有影响吗?不是高考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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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影响。这种体检主要是了解掌握学生身体状况的基本信息,不是高考录取学生的依据。但它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有一个良好的身体素质以保障学习。高考前招办组织的统一体检才是高考录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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