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3 08:31:04 | 七七网
2023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按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同一专业录取时,若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成绩排序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
学院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七七网
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按专业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同一专业录取时,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若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3.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更改专业。入学后第一学期结束时,可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
2023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录取规则2023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1.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按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
2023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录取规则2023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1.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按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
2023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录取规则2023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1.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按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
2023赣南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2023年赣南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所在省(市、区)统(联)考成绩。专业和文化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市、区)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生源地所在地有特殊规定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2023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2023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原则面向全国招收文史/历史类、理工/物理类、艺术及体育类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考生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分数线以上;2.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市)2023年相应专业统
2023赣南医学院录取规则2023赣南医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考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对按照生源地所在省招考主管部门规定可计入成绩总分的加分,录取时予以认可。第二十条学校录取专业不限制考生高考应试的外语语种,学校公共课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建议高考语种为非英语语种的考生
2022年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录取规则2022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学校招生工作由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按《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严格按照招生工作“十公开”、教育部“30个不得”等要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录取方式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录取。(二)对进档考生的专
2023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录取规则2023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第十二条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三条学院本科的录取批次在江西省为本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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