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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江西省2022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报及审查工作通知

2023-04-21 08:12:09 | 七七网

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我省原定于2023年1月7日-8日举行的自学考试延期至4月1日-2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七七网

一、延期考试时间和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 2023年4月1日至2日,共2天准考证打印时间: 3月22日10:00开始开通

二、延期考试人员范围

延考人员范围为我省参加2023年1月自学考试,缴费完毕的考生,无需复试,在原报考选择的2023年1月自学考区参加考试

三、延期考试课程

本次考试课程与2023年1月自学考试安排的课程相同,时间节点和顺序不变。 也就是说,1月7日对应4月1日移动。 1月8日对应4月2日的并进

、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

(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5月中旬公布,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程序查询当时的所有考试成绩。 具体安排请注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信息

(二)考绩申请

1 .办理复试手续的考生对本人所在科室成绩有异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报考资格证向参加考试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试申请,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应在本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受理时间0000、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检申请的成绩复检,复验答案有无漏分、漏分、漏分

2 .复核结果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核后,复核结果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复核后发现分数错误,书面通知考生(通过考生确认的联系方式发送); 考生也可以向受理申请的地市自学试验室咨询审查结果

地点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待违纪考生,并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 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广大考生一定要诚信考试

违章处理前置通知书和违章处理决定书,根据考生在2023年1月自学考试报考时确认的手机和通讯地址邮寄考生成绩公布后,可以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章处理情况

、违规处理

由于考试时间的变更,一部分考生有可能因为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延期考试。 因此,我们将对这部分考生进行退款处理。 请按以下规定时间和顺序办理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的退款手续

(一)退款申请时间

3月7日10:00至3月9日17:00逾期未按规定提交申请的,视为继续参加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不予退款

(二)退款申请手续

考生用本人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生端(考生报考),《考生自愿放弃参加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考承诺书》 )以下简称《考生承诺书》。 见附件),各地市考生对提交《考生承诺书》的考生进行审核汇总后,经省考生批准并经省考生批准最终批准退款的考试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全额退还

六、考生退费受理规定

考生提交 《考生承诺书》 后,届时将不能打印此次延考准考证参加考试,请考生慎重考虑

请继续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官微及本人所属考区官方网站、官微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其他通知信息,以便考生及时了解本考试相关信息

附件: 《考生自愿放弃参加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考承诺书》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

附件

江西省2022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报及审查工作通知

  2022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审查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审查工作稳妥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0月26日—28日。

  二、申报办法

  (一)申报条件

  1.所有考生必须本人提出申请,不允许代办。国家统一考试理论课程未通过的考生不能办理课程免考申报。

  2.按照《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试行规定》要求,所申报相互抵免的课程,要求名称一致、学分等于或高于被免试课程,考查课、选修课、附修课、非学历教育的培训、进修课程及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不能申报免考。

  3.各专业免考课程原则上不能超过全部课程的50%。

  (二)申报材料

  1.抵免公共课(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集中审查时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各1份。

  (2)在校本科、专科(高职)生由学校统一提供本科、专科(高职)录取花名册复印件或集中审查时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1份。

  2.抵免部分证书类课程

  (1)00015英语(二):需提供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425分及以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证书。

  (2)00012英语(一):需提供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425分及以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合格证书。

  (3)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需提供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模块的合格证书。

  (4)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需提供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的合格证书。

  3.抵免其他课程

  (1)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集中审查时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各一份;

  (2)学籍表复印件。表上由毕业院校教务处加盖印章,复印件必须完整体现考生姓名、学校、课程成绩、学分或学时等,内容不完整、更改和学校教务处未盖章的不受理。如:免考英语(一)所提供的学籍表中该科不少于216学时(不少于12学分);英语(二)课程,所提供的学籍表中该科不少于252学时(不少于14学分)。

  所有证书原件由初审单位审核后当场归还考生本人,具体事项请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入“自学考试”栏,查看有关事项问答。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1.申请免考的初审单位为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含设在高校的申报点),具体详见江西省自学考试免考申报点(初审单位)联络表(附件1)。

  2.凡申请免考的考生,依据准考证号码前四位数(号段)到所属的申报点(初审单位)进行免考课程申报。对照准考证号码前四位数,若号段未列在附件1中的考生,可就近到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含设在高校的申报点)办理申报手续。

  3.材料经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进行初审后,经办人必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报送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进行复审;由各设区市通过江西自考数字化服务平台校验上传免考数据,确保免考信息准确无误后,汇总《江西省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表》和《江西省自考考试免考工作承诺书》,且经经办人及分管自考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同所有免考材料(复印件),统一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4.免考审核缴费每科15元。

  三、工作时间安排

  1.10月29—11月2日,初审单位将合格材料上报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各设区市自行组织复审;

  2.11月3—7日,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在省教育考试院自考管理平台上传本次免考数据;

  3.11月10—14日,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向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提交纸质免考材料;

  4.11月21—25日,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定地点集中验证审核;

  5.12月5日前,公布审查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及有关主考学校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关键环节。坚决把各环节工作制度、措施和要求做深、做细、做实。

  (二)严把选派审核人员。参加免考课程审查人员须具备坚持原则,思想品德好,讲纪律守规矩,熟悉自考免考政策,了解免考办理程序,认真负责且身体健康,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自考等要求,并签订《江西省自学考试免考工作审查人员承诺书》。

  (三)做好防疫健康监测。工作期间,免考审查工作人员和考生,应提前7天开始进行身体状况自我监测,携带48个小时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具体以当地疫情要求为准),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不聚集。进入审查场地时,须接受“绿色健康码”检查和体温检测。

  (四)严格审查程序。免考课程审查采取分组审查、交叉复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和主考学校选派的审查人员原则上不参与本地本高校相关材料审查及复查,确保免考审查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五)引导考生诚信申报。各级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和各学校要确保考生充分知晓免考政策和规定,对考生进行诚信申报教育宣传,正面引导考生自觉抵制造假违纪违法行为,且知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的严重后果。

  附件:1.江西省自学考试免考申报点(初审单位)联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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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我省原定2023年1月7日-8日举行的自学考试延期至4月1日-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延期考试时间和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日,共2天。准考证打印时间:自3月22日10:00起开通。二、延期考试人员范围参加延考人员范围为我省已报考了2023年1月自学考

2023-04-05 22:04:27
关于2022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安排的通知 江西省2022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报及审查工作通知
关于2022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安排的通知 江西省2022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报及审查工作通知

关于2022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安排的通知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服从首都疫情防控大局,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原定于10月22、23日举行的2022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2023年4月举行。为尽量降低延期考试对考生造成的影响,现将相关安排明确如下:一、时间安排1

2023-05-09 21:29:39
江西省2022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报及审查工作通知 2022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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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2 15:20:27
江西省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查工作通知 江西省关于延长2022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时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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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1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查工作通知 为做好2021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查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12月15日—17日。二、申报办法(一)申报条件1.申报毕业的自学考试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2.为了确保毕业证信息的准确性,考生必须于2021年

2023-05-10 18: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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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下半年办理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我区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将于12月6日开始,申请统一在线上办理。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一、申请、确认时间申请时间:12月6日12时至10日16时,逾期不再补报,可下次进行申报;确认时间:12月7日至10日(具体以申报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知

2023-05-09 07:33:56
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 江西省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查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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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6 22: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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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25日进行,为切实做好江西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一、报考条件(一)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二)在中国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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