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7 14:10:02 | 七七网
粤招〔2023〕1号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专业
(一)专业界定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教育部2021年、2022年公布的《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为艺术类专业。
(二)专业分类
艺术类专业分为“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和“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
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7个科类,不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含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专科专业参照执行),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招生,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本方案考试和招生录取办法仅适用于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
二、报名考试
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对报考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统一派发艺术类考生号,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文化课考试和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和普通类文化课考试科目一致,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分为省统考和高校校考(下称校考)。
(一)省统考
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或面试评分)。
省统考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和书法类6个科类。考生根据本人艺术专业特长,参照《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附件1)以及相关高校要求,从省统考6个科类中选择1个科类报考。报考音乐类的考生可以兼报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和音乐教育方向;报考表(导)演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戏剧表演方向、服装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报考播音与主持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话方向和粤语方向。
省统考各科类考试科目及考试要求见《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附件2)。省统考具体实施办法另文通知。
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考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分科类划定省统考本专科合格线。
(二)校考
按教育部规定,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后,可在省统考合格生源中组织校考。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由相应招生院校分别负责制定和实施。组织校考的高校要结合人才培养定位,加强与省统考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校考形式。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根据教育部要求,2024年起,校考应在高校所在地组织,不得跨省设置校考点。
参加招生高校非戏曲类的艺术专业校考的考生,须按学校要求选择相应的科类参加省统考,未参加相应科类省统考或相应科类省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无效。
三、录取办法
(一)录取批次及类别
录取批次分为提前录取批次、本科录取批次和专科录取批次。提前录取批次仅安排教育部批准的相关艺术类院校专业。
录取类别分为统考和统考合格基础上的校考(简称“统+校”)。统考是指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需使用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统+校”是指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需使用文化课成绩、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
(二)划线规则
实行统考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省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按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和书法类分别划定文化课和省统考最低分数线。
提前录取批次实行“统+校”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划定分数线。
(三)志愿填报
实行统考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实行“统+校”成绩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实行顺序志愿。
(四)投档规则
实行统考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根据院校招生计划,以1:1的比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考生文化课总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双上线基础上,依据考生合成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给招生院校。
实行“统+校”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采用梯度志愿投档,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文化课总成绩上线、省统考成绩合格且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五)平行志愿投档分数合成
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投档满分为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和省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
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投档满分为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和省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进行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成绩×2.5×40%。
四、其他有关专业考试招生办法
戏曲类专业考试招生录取办法由教育部另行规定。
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试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艺术类专科专业目录与统考科类对应关系参照本科专业的对应关系执行。
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校是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省招生委员会是监管省统考和属地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到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我省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和规定,统筹谋划,规范管理,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高校要严格落实艺术类专业招生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和有关要求,科学、规范编制本校相应艺术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研究制定相应的考试招生工作办法,确定招生专业对应的省统考科类。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招生工作办法等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并按要求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积极加强宣传引导解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相关高校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各地各中学要积极组织相关政策培训,重点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教师、艺术类考生和家长的全覆盖培训,广泛深入地做好政策解读,为考生答疑解惑,确保广大学生充分知晓政策,避免因对政策的误读而造成的影响。
本方案在202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中实施,如教育部和省有新的文件规定,按教育部和省的新规定执行。七七网
附件:1.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
2.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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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
考生报名按《关于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0〕40号)执行。
考生报名时须填报本人参加体育专业的专项考试项目,考生信息确认后不得改动。
二、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须进行专业考试和文化课考试。
(一)专业考试
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在文化课统一考试前进行体育专业考试。体育专业考试工作由沈阳体育学院负责具体实施。
参加体育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请积极做好考前训练,避免考试过程中出现运动损伤,影响考试。
1.专业考试项目
体育专业考试包括身体素质考试和专项技术考试。
身体素质考试项目:100米、原地推铅球和立定三级跳远三项。
专项技术考试项目:200米、400米、1500米、男子110米跨栏(栏高1米)、女子100米跨栏(栏高0.84米)、铅球、铁饼、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体操、篮球、排球、足球、武术、乒乓球、艺术体操、健美操和游泳。考生须在上述专项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各项目分值比例
2.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
体育专业考试时间见附件;考试地点在沈阳体育学院。
3.专业考试内容和标准
专业考试内容和标准按《关于公布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16〕20号)执行。
4.专业考试具体规定
①考生须携带《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报考证》、居民身份证、并通过手机提供“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专业考试。入场时间:上午6时40分(田径馆)、下午13时(各专项场馆),上午7时30分后禁止入场,下午13时30分后禁止入场。
②考生在专业考试中犯规,将按照国际田联全能标准进行处理(如100米二次抢跑,取消该项考试资格)。
③考生因特殊情况迟到,应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经批准方可参加考试,所误项目在考试结束时参加补考。
④考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专业考试,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或有关证明,经沈阳体育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统一补考。参加统一补考的考生,须携带有关证明和体育专业考试报考证、居民身份证于4月27日16时前到沈阳体育学院办理补考手续,否则不予以补考。
考生因考试过程中出现外伤不能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经主考官签字确认、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参加统一补考(已考过的项目成绩有效,不予重测)。
⑤专业考试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由考试组长裁决。
⑥考生无故未参加指定时间考试者,按弃考处理。
⑦考生禁止穿戴具有特殊标记性的服装和饰物,如服装上印有某某地、某某学校等字样和佩戴不同颜色的护腕、护肘(护具)等饰物。因受伤需佩戴护腕和护肘的考生,只允许佩戴黑色护腕和护肘(护具),长筒袜只允许穿戴纯白色。
5.专业考试成绩
专业考试成绩在考试后直接告知考生。考生须按手印确认本人成绩。考试当晚23时后,考生可通过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就业公众号查询当日考试成绩。
专业考试结束后,沈阳体育学院将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按规定格式报送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文化课考试
报考体育专业考生须参加辽宁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以及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选择2门。高考总分为 750分。
文化课统一考试时间由教育部确定、公布。考生须持居民身份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体育专业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教育部和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高校录取考生的依据之一。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对报考按专项录取的体操、武术专项考生,学校审查时可适当放宽身高要求。
五、填报志愿
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与高考普通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相同。体育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的体育院校(专业)志愿。
体育专业录取分为两个批次: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50个平行“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5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30个平行“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3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设置及投档规则与原批次相同。
六、录取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在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一)分数线的确定
报考体育专业考生的体育成绩合格线,根据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人数和招生计划数按一定比例确定。体育专业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综合考生成绩、生源情况、招生计划数等因素,按一定比例划定。
(二)投档规则
1.本科批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7.5+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
2.高职(专科)批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5+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
3.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相应的分数线上或者分数要求以上,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七、加强诚信教育,严肃工作纪律
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和有关学校要大力开展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教育和引导考生信守承诺、诚信考试,拒绝和抵制考试中的违纪、舞弊及违法等行为。
体育专业考试期间,将使用考生身份验证系统,对考生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严厉打击替考舞弊行为。
加强对专业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考点院校要切实开展好考试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严格遵守考试规定和相关工作人员守则。
体育专业考试期间,由省教育厅、省招考办和沈阳体育学院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监察组,对体育专业考试进行全程监督。将现代化管理手段应用于专业考试管理,对专业考试的全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录像。
八、违规处理
体育类专业考试是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专业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和法律条款严肃处理,并将考生违规违法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对在专业考试中违反规定或因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涉考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辽宁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教育部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辽宁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日程安排
广东: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问答 1.《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答: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艺考招生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构建较为完备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2021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湖南: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各艺术类专业在湘招生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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