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9 02:11:25 | 七七网
一、报名报考时间
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
二、开考专业及课程
请在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查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三、考点设置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自2023年起,我区自学考试考点恢复在地级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置(附表1),地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不再增设考点。考生可自行选择考区进行报考,具体考点以考生《准考证》信息为准。
特别提醒:所选考区一经确认无法更改,请考生谨慎选择,因考区选择错误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四、报名报考方式
报名报考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考生须在报名报考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入“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报考。
(一)首次报名报考考生及未在“管理系统”注册的考生,须先提交注册信息进行用户注册,待用户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考交费。
(二)已在“管理系统”注册成功的考生,可直接进行报考交费。
(三)报名报考必须使用电脑进行操作,具体报名报考操作流程请查阅“管理系统”中的《考生报名报考指南》。
五、特殊专业报考
首次报名参加“护理学”、“公安管理”专业考试的考生,需通过“管理系统”上传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警官证、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资格审核,待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与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后进行报考交费。
六、报名报考信息更正
报名期间身份信息或报考课程信息填报错误的考生,可于报名报考结束前,向报名考区属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更正。
七、准考证打印
考生报名报考成功后,可在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进入“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八、咨询服务
请随时关注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新疆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报名期间如遇疑问,请致电报名报考属地教育考试机构咨询(咨询电话见附表2)。
附表1
自学考试考区考点市县设置一览表
序号 | 考区名称 | 考点市县代码 | 考点市县名称 | 报名报考说明 |
1 | 乌鲁木齐 | 0102 | 乌鲁木齐市 |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
2 | 石河子 | 0201 | 石河子市 |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
3 | 克拉玛依 | 0301 | 克拉玛依区 |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
4 | 奎屯 | 0401 | 奎屯市 |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
5 | 昌吉 | 0501 | 昌吉市 |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
6 | 博州 | 0701 | 博乐市 |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
7 | 塔城 | 0801 | 塔城市 |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
8 | 阿勒泰 | 0901 | 阿勒泰市 |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
9 | 吐鲁番 | 1001 | 高昌区 |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
10 | 哈密 | 1101 | 伊州区 |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
11 | 巴州 | 1201 | 库尔勒市 |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
1701 | 马兰 | 仅限马兰人员选择 | ||
12 | 阿克苏 | 1301 | 阿克苏市 |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
13 | 克州 | 1401 | 阿图什市 |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
14 | 喀什 | 1501 | 喀什市 |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
15 | 和田 | 1601 | 和田市 |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
16 | 伊犁州 | 1801 | 伊宁市 |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
附表2
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序号 | 教育考试机构名称 | 联系电话 |
1 | 乌鲁木齐市考试中心 | 0991-8810121 |
2 | 石河子市考试中心 | 0993-2068185 |
3 | 克拉玛依市考试中心 | 0990-7559278 |
4 | 奎屯市考试中心 | 0992-3258533 |
5 | 昌吉州考试中心 | 0994-2343769 |
6 | 博州考试中心 | 0909-2319273 |
7 | 塔城地区考试中心 | 0901-6222139 |
8 | 阿勒泰地区考试中心 | 0906-2122793 |
9 | 吐鲁番市考试中心 | 0995-8520238 |
10 | 哈密市考试中心 | 0902-2255504 |
11 | 巴州考试中心 | 0996-2683851 |
12 | 阿克苏地区考试中心 | 0997-2122570、2530851 |
13 | 克州考试中心 | 0908-7625000、7625029 |
14 | 喀什地区考试中心 | 0998-2313360 |
15 | 和田地区考试中心 | 0903-7862077 |
16 | 伊犁州考试中心 | 0999-8290040 |
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
为加强考生职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培养,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根据《关于修订<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招考[2012]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增加行政管理(专升本)专业参与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工作。现将该专业试点考试计划予以公布。
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试点工作。
附件:行政管理专业(专升本)试点考试计划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3月28日
关于增加行政管理(专升本)专业参与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为加强考生职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培养,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根据《关于修订<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招考[2012]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增加行政管理(
关于增加行政管理(专升本)专业参与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为加强考生职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培养,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根据《关于修订<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招考[2012]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增加行政管理(
2022年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管理(专升本)等4个专业的通知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精神,涉及我省教育管理(专升本)、新闻学(专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4个专业予以停考。上述停考的专业,自2022年7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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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2年4月河北省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时间公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自学考试工作,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决定对2022年4月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1.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2021年12月15日—20日,每天8:00—22:00;2022年1月5日—10日,每天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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