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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2023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公告 关于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2023-04-08 10:57:14 | 七七网

新疆自治区2023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公告

  一、报名报考时间

  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

  二、开考专业及课程

  请在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查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三、考点设置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自2023年起,我区自学考试考点恢复在地级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置(附表1),地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不再增设考点。考生可自行选择考区进行报考,具体考点以考生《准考证》信息为准。

  特别提醒:所选考区一经确认无法更改,请考生谨慎选择,因考区选择错误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四、报名报考方式

  报名报考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考生须在报名报考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入“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报考。

  (一)首次报名报考考生及未在“管理系统”注册的考生,须先提交注册信息进行用户注册,待用户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考交费。

  (二)已在“管理系统”注册成功的考生,可直接进行报考交费。

  (三)报名报考必须使用电脑进行操作,具体报名报考操作流程请查阅“管理系统”中的《考生报名报考指南》。

  五、特殊专业报考

  首次报名参加“护理学”、“公安管理”专业考试的考生,需通过“管理系统”上传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警官证、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资格审核,待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与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后进行报考交费。

  六、报名报考信息更正

  报名期间身份信息或报考课程信息填报错误的考生,可于报名报考结束前,向报名考区属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更正。

  七、准考证打印

  考生报名报考成功后,可在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进入“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八、咨询服务

  请随时关注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新疆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报名期间如遇疑问,请致电报名报考属地教育考试机构咨询(咨询电话见附表2)。

  自治区2023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5

附表1

自学考试考区考点市县设置一览表

序号 考区名称 考点市县代码 考点市县名称 报名报考说明
1 乌鲁木齐 0102 乌鲁木齐市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2 石河子 0201 石河子市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3 克拉玛依 0301 克拉玛依区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4 奎屯 0401 奎屯市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5 昌吉 0501 昌吉市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6 博州 0701 博乐市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7 塔城 0801 塔城市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8 阿勒泰 0901 阿勒泰市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9 吐鲁番 1001 高昌区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10 哈密 1101 伊州区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11 巴州 1201 库尔勒市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1701 马兰 仅限马兰人员选择
12 阿克苏 1301 阿克苏市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13 克州 1401 阿图什市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14 喀什 1501 喀什市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15 和田 1601 和田市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16 伊犁州 1801 伊宁市 网上报名报考系统开放

附表2

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序号 教育考试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1 乌鲁木齐市考试中心 0991-8810121
2 石河子市考试中心 0993-2068185
3 克拉玛依市考试中心 0990-7559278
4 奎屯市考试中心 0992-3258533
5 昌吉州考试中心 0994-2343769
6 博州考试中心 0909-2319273
7 塔城地区考试中心 0901-6222139
8 阿勒泰地区考试中心 0906-2122793
9 吐鲁番市考试中心 0995-8520238
10 哈密市考试中心 0902-2255504
11 巴州考试中心 0996-2683851
12 阿克苏地区考试中心 0997-2122570、2530851
13 克州考试中心 0908-7625000、7625029
14 喀什地区考试中心 0998-2313360
15 和田地区考试中心 0903-7862077
16 伊犁州考试中心 0999-8290040

关于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为做好我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考专业的报名条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开考专业的报名条件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按开考文件执行。限制报考专业对考生所在地区和报考资格有明确要求,须按照开考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见附件1考试科目一览表的主考院校栏。

  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考生毕业时须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二、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开考专业及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考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6日至17日。

  三、报名手续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在网上报名版块中选择山东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办理报名手续。首次报名的新考生必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办理注册手续;已注册的考生凭准考证号、用户密码登陆系统报名。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为唯一报名网站,其他网站和机构一律不得以集体报名的名义组织考生报名或代报名。

  四、考生注册、审核及报名缴费时间

  考生报名时间:2021年6月18日至24日(8:00至17:00)。

  (一)首次报名考生报考流程首次报考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需要经过网上注册-网上信息审核-网上报名三个报考环节。

  网上注册时间:2021年6月18日至21日(8:00至17:00)。

  考生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个人信息,选择报考专业,打印注册确认单。

  网上信息审核时间:2021年6月18日至22日(上午9:00至-3-11:00,下午14:00至17:00)。

  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网上信息确认,确认时须核对考生个人信息,报考专业、照片等是否符合报名要求和专业限制,确认无误后审核通过,审核结果系统自动发送短信通知考生。报考护理(专科)、护理学(本科)、公安管理学(本科)专业的考生需网上提交本人行业在职证明。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2021年6月24日17:00前依据准考证号及密码登陆系统,选择报考科目,办理报考缴费手续。

  (二)已注册考生报考流程已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可在2021年6月18日至24日(8:00至17:00)直接登录系统,选择报考科目,办理报考手续;有准考证号但未注册的考生需先注册系统用户,再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考缴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使用微信、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考务费标准为45元/科,确认缴费成功后打印或下载《报名确认单》,方可完成报考手续。

  五、报名注意事项(一)考生考试期间(从报名直至毕业)必须使用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的姓名和号码,报考期间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及密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蓝底标准证件照片。不得由他人代填、代报,否则影响考试和毕业,责任自负。

(二)如考生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确需变更,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凭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到准考证号所属市的任一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现场办理,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核实、更改。(三)非报名时间系统将对外关闭,不提供考生报名、查询功能。

  六、自考教材考生可根据考试课程教材一览表进入山东省招生考试图书网https://www.sdzkbook.com/进行购买,也可以自行购买教材。教材一览表详见附件2。

  七、考场编排全部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汇总报名数据,做好考场的设置和编排工作。要全部启用标准化考点,编排工作截止到2021年9月5日前完成。

  八、打印准考证考前两周(2021年10月4日至10月17日每天8:00至17:00),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打印准考证。七七网

  九、工作要求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做好自学考试报名的宣传工作,做好报名系统的信息设置,加强考务人员业务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报名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及时解答考生咨询,处理或上报出现的问题,为考生创造良好的报名环境,保证报名工作平稳顺利。

  附件:

1.山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课程及考试时间一览表

2.山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教材一览表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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