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5 06:46:40 | 七七网
2022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3日举行。现就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及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9月5日8∶00—9月11日18∶00(首次报考考生网上注册、信息提交和确认时间为9月5日8∶00—9月9日18∶00);
缴费时间:9月5日8∶00—9月12日18∶00。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注册。首次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注册。考生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图片(图片大小不超过2M,支持png、jpg、jpeg三种格式)和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背景为白色,照片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注册成功后生成预报名号,考生须牢记并保存。
2.注册信息确认。各市(区)考试机构对首次报考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如照片等信息不符合要求将被退回,考生须修改后再次上传,直至信息确认成功。信息确认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准考证号。
3.课程报考。在籍考生和首次报考信息确认成功的考生凭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对个人通讯方式,然后按流程提示完成课程报考和缴费,缴费成功确认为报名完成,已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不予退费。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自学考试工作,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决定对2022年4月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2021年12月15日—20日,每天8:00—22:00;2022年1月5日—10日,每天8:00—22:00;
2.现场注册时间:2021年12月15日—20日,每天9:00—11:30,14:00—17:00;2022年1月5日—10日,每天9:00—11:30,14:00—17:00;
3.理论课程考试时间:2022年4月16日—17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查阅《2022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二、报考办法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考。
2.注册
(1)新生须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图像信息。填写成功后,须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比对身份证信息和采集指纹信息)。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网上修改所填信息,再次到报考点现场注册。
新生完成报考、缴费的,注册信息将被留存;新生仅注册,未完成报考、缴费的,注册信息将被删除,须在下次理论课报考期间重新注册。
(2)未获取初始密码的在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选择就近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注册信息将被保留;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修改,当次不予注册。
已完成过一次注册的在籍考生,直接进入报考、缴费。
(3)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在所选报考点无法读取信息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到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注册。
(4)初始密码须经考生本人修改后方可报考、缴费。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缴费
(1)考生需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2)报考前,考生需了解并接受《考生须知》《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签订《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诚信承诺书》。
(3)考生按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当次理论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4)考生可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5)报考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自考信息系统选择受限课程,然后在报考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审查通过的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6)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
三、其他
1.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
2.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其他环节按照我省考务规定执行。
3.报考监所管理和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如下条件:
监所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和职工,或有志于从事监狱、劳教工作的其他人员。
公安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民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
凡不符合以上条件,报考上述专业导致不良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关于调整2022年4月河北省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时间公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自学考试工作,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决定对2022年4月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1.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2021年12月15日—20日,每天8:00—22:00;2022年1月5日—10日,每天8:00—2
陕西省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补充公告 2022年上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首次报考考生注册及信息采集即将结束。有部分考生反映因疫情封控无法到现场照相和信息采集,现就这部分考生的照片信息采集事项公告如下:已完成网上注册(3月9日18:00前)但未进行现场照相和信息采集的考生,可于3月10日(8∶00——18∶00)通过网上上传
关于调整2022年4月河北省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时间公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自学考试工作,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决定对2022年4月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1.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2021年12月15日—20日,每天8:00—22:00;2022年1月5日—10日,每天8:00—2
关于调整2022年4月河北省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时间公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自学考试工作,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决定对2022年4月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1.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2021年12月15日—20日,每天8:00—22:00;2022年1月5日—10日,每天8:00—2
吉林省关于推迟举行2022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告 鉴于我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请教育部同意,原定于4月16日-17日举行的吉林省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推迟至下半年10月举行,具体开考安排请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后续发布的公告。考生已缴纳的考试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
江苏省2024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公告出来多久报名 江苏省2024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公告出来多久报名公告暂未公布,参考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告: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9:00—12月5日17:00,考试时间:2023年1月7日-8日
关于调整2022年4月河北省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时间公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自学考试工作,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决定对2022年4月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1.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2021年12月15日—20日,每天8:00—22:00;2022年1月5日—10日,每天8:00—2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定于2月10日至3月1日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网上提出申请。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0日9:00至15日24:00,逾期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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