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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 吉林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通知

2023-04-05 06:19:42 | 七七网

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

  一、转出办理

  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往外省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一)办理时间

  1.网上申请时间:3月1日9:00—5日17:00。其中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转考申请功能关闭。

  2.现场确认时间:3月2日—5日。

  (二)办理流程

  1.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点击全部考试项目,选择“2023年上半年省际转考”,按照流程填写相关信息,提交转考申请。

  2.在规定时间内向准考证所属设区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3.对完成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转出考籍档案。

  4.考生根据转入省的具体规定在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

  二、转入办理

  (一)办理时间

  1.2023年上半年外省转入的考生考籍电子档案信息公布时间:3月20日。

  2.现场确认时间:3月21日—23日。

  (二)办理流程

  1.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查询转入信息。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准考证所属设区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籍电子档案将退回原转出地。

  

吉林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通知

七七网

  一、报名资格

  实践性环节考核在该课程所涉及的理论考试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应在全部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

  二、时间安排和报名方式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6月24日9时至7月8日下午16时,(周六、周日不休息)。7月8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

  主考学校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6月24日至7月15日。

  主考学校应于2022年7月20日前,通过系统上报本次考核时间,考生可及时查询。

  报名采用考生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s://zkadm.jleea.com.cn/zk_sjhj/

  三、报名办法

  考生进入报名网址,登陆“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系统”网上申报页面,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由所报主考学校审核,考生须关注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即完成本次网上报名。考生实践性环节报名后续事宜须按照所报主考学校详细安排进行。网上申报系统只负责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的最终结果及具体缴费、考核事项由主考学校负责。

  网上申报时考生需选择报考专业、专业方向、报考课程,填写考生本人联系电话,并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四、严格制定并执行考核实施细则

  主考学校应按照《吉林省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实施细则》,参照现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并依据本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组织实施细则。各主考学校组织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按照实施细则严密组织、严格要求,确保考试客观、公平、公正。在考核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派巡视员到考试现场进行巡视检查。

  五、上报考生考核成绩

  各主考学校须在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上报工作。各主考学校要认真核对上报考生考核成绩,确保无漏报、错报。考生考核成绩由主考学校负责解释,我院负责统一向社会发布。

  六、违规考生处理

  实践性环节考试(考核)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是自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要遵规守纪,诚信考试,如有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纪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协助当地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参照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吉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吉防明电﹝2022﹞41号)及《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通知》(吉防办明电(2021)207号),要求做好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请考生严格执行属地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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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从2023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申请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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