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5 02:35:06 | 七七网
一、毕业预申请及缴费
5月16日上午9:00—5月21日下午16:00,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网上数字服务大厅的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进行毕业预申请及缴费。如出现照片审核不通过、未到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审核不通过等情况,管理系统将在50天内自动退费。
二、现场确认
完成网络预申请后,考生本人须于5月19日—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到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及衔接类型考生到主考院校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相关材料(详见《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发放实施细则》)。
三、其他事项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中“网上转考”和“非学历证书免考”两个模块将于5月10日—5月13日暂时关闭维护。
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有关主考院校和试点院校:
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教考委〔2012]1号)精神及有关主考院校申请,经研究,现将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试点工作。
附件: 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
关于公布2022年10月山东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的通知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有关主考院校和试点院校: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教考委〔2012]1号)精神及有关主考院校申请,经研究,现将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试点工作。附件:2022年10月
关于公布2022年10月山东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的通知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有关主考院校和试点院校: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教考委〔2012]1号)精神及有关主考院校申请,经研究,现将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试点工作。附件:2022年10月
吉林省2021年4月份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的通知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将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调整为网上申请,取消现场确认环节,实行网上审核。已经取得吉林省自考考籍的考生,可以网上提交免考课程申请,具体通知如下:一、免考课程申请时间、网址1.申请时间:3月19日早9时至3月29日下午16时截止,29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
山东省自学考试报名时间2023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2023年山东省自学考试报名时间的相关信息,包括报名要求、报名时间、报名流程等内容。一、关于山东省自学考试报名的要求1、参加自学考试的学生必须是在山东省境内就读的,且已经完成了高中阶段学习;2、学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并遵守报名规定;3、学生需要准备身份证、学籍、成绩单等证件,根据要求填写报名表;4、考试报名费用可以通过网上支付或现金支付
山东自学考试毕业有学年限制吗【导读】有些山东自考考生担心报考山东自考有学年时间限制,害怕自己无法按时毕业。那么,山东自学考试毕业有学年限制吗?本篇就这一问题做了一个简要回答,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首先,山东自学考试实行课程学分累计制,除已停考专业外,山东自考毕业是没有学年限制的。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进度合理安排报考科泪,在修满学分后就可以正常申请毕业。其次,山东自考毕业进度取决于考生自己,如果考
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从2023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申请条
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度社会助学组织检查评估合格名单一览表市序号助学组织名称济南1山东女子学院2山东农业工程学院3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4山东外事职业大学5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6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7山东管理学院8山东职业学院9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10山东政法学院11山东英才学院12济南职业学院13齐鲁师范学院1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15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16山东师范大学17山东医学高等
关于公布2022年10月山东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的通知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有关主考院校和试点院校: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教考委〔2012]1号)精神及有关主考院校申请,经研究,现将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试点工作。附件:2022年10月
2023-05-04 05:39:08
2023-04-24 13:05:33
2023-04-23 20:25:50
2023-04-05 07:11:27
2023-04-05 06:45:15
2023-05-09 11:2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