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8 19:07:35 | 七七网
2022年4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试课程考试将于4月16日、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确保考生顺利赴考,请所有考生知悉以下防疫工作要求并遵照执行。考生由于个人原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
一、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人健康码,为未见异常(绿码);
2.本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
3.打印的《2022年4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
4.打印的本人考前(4月16日9时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本人考试当天体温检测低于37.3℃。
二、所有考生均应按照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提前做好准备。随时关注考区、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考前14天前开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态监测(监测无异常的考生无须上报监测结果)。
考生需在4月11日至4月15日内登录“个人中心”→“业务办理”→“准考证打印”栏目,上传“北京健康宝”本人健康码,自行下载并打印《2022年4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每科目一份。
三、境外、京外返京考生应符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四、有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考生,须于考前7日内主动与参加考试的考区考试中心联系,如本人自愿放弃考试,可由区考试中心登记并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确定未参加考试且情况属实的退报考费,其他情况不退报考费;如本人坚持要求参加考试,须经各区教委和考试中心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后,确定是否安排其参加考试。
1.考前健康筛查处于“居家观察”或“居住小区封闭管理”阶段的考生;
2.考前健康筛查处于“集中医学观察”阶段的考生。
五、考生应适当提前有序进入考点,在考点内行进或停止,间距要保持1米以上的间隔距离,并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在考场内应按指定位置就座。
六、考生在考点内应佩戴口罩(不建议佩戴N95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应临时摘下口罩)。
七、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附件:2022年4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
经请示广东省教育厅同意,对深圳市202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受疫情影响而停考的罗湖、龙岗两区考点的考生,以及处于封控、管控、防范区内或未能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场考试等受疫情影响的考生,我市将在本次疫情平稳后,择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一次补考。具体事项如下:
一、补考对象仅限于已报考了深圳市202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但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
二、罗湖、龙岗两区考点停考的考生无须到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登记,可直接参加补考。
三、其他考生持身份证到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进行现场登记。登记时间:2022年1月18日至24日(节假日除外),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联系电话:0755-82181999、82197626。
后续有关事项请及时关注深圳招考网(http://szeb.sz.gov.cn/szzkw/)和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微信公众号。
广东省关于组织202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补考的通告 经请示广东省教育厅同意,对深圳市202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受疫情影响而停考的罗湖、龙岗两区考点的考生,以及处于封控、管控、防范区内或未能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场考试等受疫情影响的考生,我市将在本次疫情平稳后,择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一次补考。具体事项如下:一、补考对象
海南省考试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的公告 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审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就做好我省2022年上半年的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公告如下:一、申请毕业条件1.按照全国考办和琼考办〔2018〕74号文件规定,考生按要求考完所申请毕业专业规定的所有课程(包括实践考核和毕业论文)且成绩合格,取得的学分达
广东省关于组织202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补考的通告 经请示广东省教育厅同意,对深圳市202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受疫情影响而停考的罗湖、龙岗两区考点的考生,以及处于封控、管控、防范区内或未能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场考试等受疫情影响的考生,我市将在本次疫情平稳后,择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一次补考。具体事项如下:一、补考对象
广东省关于组织202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补考的通告 经请示广东省教育厅同意,对深圳市202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受疫情影响而停考的罗湖、龙岗两区考点的考生,以及处于封控、管控、防范区内或未能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场考试等受疫情影响的考生,我市将在本次疫情平稳后,择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一次补考。具体事项如下:一、补考对象
关于延期举行广东省韶关市2022年4月自学考试的公告 根据目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广东省教育厅同意,我市原定于4月16-17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到10月份举行。考生已缴纳的考试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需提出退费申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适时公布10月自
关于调整黑龙江省黑河市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的通知 近期,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个别社区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鉴于黑河市爱辉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及发展的不确定性,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生安全顺利参加考试,经研究,将黑河市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做如下调整:
关于海南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笔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公告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并报海南省教育厅同意,我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定为10月22日至25日。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
关于发布2023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的通告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发布2023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的通告我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将于2月14日上午10:00发布,考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jseea.cn)或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所属区县考办登记并提交复核申请。登记时间为2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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